负责综合监督:县委办公室(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县委组织部(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老干部局、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信访局、发展和改革局(财经委员会办公室)、行政审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民族宗教事务局(伊协)、县卫生健康局、医疗保障局、党校、党史办、档案馆等15家单位。
负责综合监督:县政府办公室(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县志办)、宣传部、电视台、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应急管理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教育和体育局(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会、文联、残联、工商联等14家单位。
负责综合监督:财政局、县人大机关、县政协机关、审计局(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社会事务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交通局、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大厂分局、统计局、统一战线工作部、供销社、妇联、团委、科协等14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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