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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廊坊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7-10-17 14:40:51 阅读量:977
黄建新在担任廊坊市物价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2016年11月,廊坊市物价局对办公用房自查整改不到位、不彻底,致使1名工作人员仍超标准占用办公用房。同时经查,3名工作人员长期不上班,且未履行请假手续。黄建新对上述问题失察,属于落实主体责任不力,2017年6月,黄建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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