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8-10-31 10:59:23 阅读量:1556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18日至5月18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对大厂回族自治县进行了常规巡视。7月5日,省委巡视组向大厂回族自治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大厂县委认真贯彻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和问题整改有关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巡视整改工作对我县的重大意义,将之作为践行“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作为新时代建设经济强县、美丽大厂的重大机遇,摆上重要位置、全力推进整改。
一是第一时间开展工作。省委巡视组7月5日向我县反馈意见后,我县于当日召开县委第十一届第45次常委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和有关工作指示精神,对做好整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对巡视组反馈意见进行了责任分解,并下发相关责任部门,逐条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初步形成了整改方案。7月12日,我县先后召开巡视整改方案专题研究会、县委第十一届第46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了《大厂回族自治县落实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并以县委文件形式下发至全县各单位。同日,召开了全县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动员大会,对我县巡视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部署。县委书记作了动员讲话,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整改落实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要突出重点,聚焦问题,坚持抓好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巡视反馈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
二是充分发挥党政领导班子带动作用。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县长分别担任组长、副组长,县委常委和相关县领导为成员的落实九届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做好牵头协调和组织推动。县委书记认真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谋划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调度协调,强力推进工作开展。县委常委班子和县政府有关负责同志通力协作,认真做好自身承担的具体整改工作任务。在县党政领导班子的带动下,全县各责任单位全力推动、认真落实各项整改工作措施,推进各项整改任务,取得了有效进展。
三是召开了高质量专题民主生活会。按照省委巡视办要求,根据省市相关通知精神,县委常委班子在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开展谈心谈话的基础上,于8月19日召开了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首先通报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情况,县委书记代表县委常委班子作对照检查,全面查摆了问题,深刻剖析了根源,明确了整改措施。随后,县委常委班子成员逐一对照省委巡视反馈具体问题,深入查摆自身不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有效促进了“事”的整改,更实现了“人”的整改。
四是认真抓好问题整改。针对省委巡视反馈的7大方面、15项整改内容、37项具体问题,逐条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各责任单位对照具体整改措施,制定了本单位整改工作方案。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做到举一反三,切实履行整改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周报告工作制度,及时报告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坚持挂图作战,严格落实挂账督办制度,倒排日程,逐个整改、逐个销号,确保条条都整改、件件有着落,做到真改、快改、深改。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经过近两个月的全力整改,我县针对巡视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37个具体问题,已完成21个、基本完成16个。整改过程中,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51项。
(一)关于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在维护党中央权威的具体行动上敏感性、鉴别力不够强”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传达贯彻不全面。县委对强化基层党员干部‘四个意识’教育引导不够,一些基层干部认为‘四个意识’离自己太远,与工作无关,对思想触动不深,违规违纪问题时有发生”问题。一是县委常委会带头学习。注重学习议题征集,特别是关于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和中央、省纪委全会精神的议题收集,确保学习内容全覆盖、不遗漏。开展了2015年以来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全会相关内容的梳理辑印工作,并将学习资料下发全县各级各部门,组织开展了集中学习。二是强化“四个意识”教育引导。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培训的重中之重,制定印发《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培训方案》,统筹各单位分级分类开展培训。创新培训形式,在河北干部网络学院开设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网班,组织各单位科级干部在线学习。三是做好廉政专题学习教育。7月20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推荐7月份中心组学习专题和学习要点的通知》,明确将2015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和中央、省纪委全会精神列入7月份各级中心组学习要点,要求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做好有关内容的理论学习。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持续净化政治生态的意识淡漠。未利用身边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一些党员干部对查处问题认识不深刻,以案为鉴的教育效果不明显”问题。一是召开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2018年7月3日,召开了全县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通报身边典型案例,以案为鉴,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持续巩固和发展健康政治生态。二是摘编典型案例。7月31日,以党风廉政建设学习专刊形式,摘编了省纪委监委通报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三是创新廉政教育载体。开展了“清风讲堂进一线”巡讲活动,对民政、住建等9个部门200余名党员干部进行了廉政教育。7月26日,举办了“清风扬帆 廉洁大厂”大型文艺晚会,进一步丰富廉政教育方式,让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廉政熏陶。8月3日,利用我县廉政微信平台,对省纪委监委曝光的6起巡视整改暨“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整改“回头看”工作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不断扩大廉政教育覆盖面和影响力。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群众矛盾化解不够及时有效”问题。一是抓源头,进一步树立群众观念。坚持以人为本,在推动发展中努力实现、维护和发展群众利益,充分发挥县、镇、村三级群众工作网络作用,对全县信访隐患进行大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抓接访,实行县、镇、村三级领导接访工作常态化。县党政班子成员定期到县群众工作中心公开接访;乡镇、部门每天安排一名班子成员在固定地点公开接访,对来访群众做到随到随接,对反映问题做到及时解决。在各村街,村“两委”负责人每天至少一人在村委会坐班接访,并及时收集、反馈信访稳定情况。三是抓化解,落实领导包案工作要求。组建专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推动案件化解工作,全面排查梳理巡视反馈的问题线索,对排查出的信访案件,全部明确责任单位办理,均取得实质进展,下步将通过开展专项整治,确保见底清零。
2.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与实际结合不够紧密”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推进经济结构转型的力度不够。解决房地产占比过大问题力度偏小,措施不多;对实体经济支持引导意识不强,高新区已建成的170家投产企业中,高新技术企业仅15家,亩均税收1万元以下的企业达86家,‘僵尸企业’2家”问题。一是解放思想,更新发展理念。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服从服务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的重大意义和大厂的历史机遇,提出“一城两区多小镇”空间格局,进一步明确产业方向,重点发展为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商务配套服务的文化产业、全域旅游、高端服务等产业。特别是,积极引入总部经济、金融保险、教育培训、财务管理、勘测检验、法律咨询、会展服务、文化创意、工业设计、健康医疗等服务业。二是严格控制房地产项目。制定了《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明确将加强房地产管控作为一项重点任务,从建设用地指标申报等环节严格把关,杜绝新增居住类项目用地。2017年5月以来,园区申报土地用途全部为工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道路用地等,无一宗居住用地。三是鼓励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认真落实《大厂回族自治县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建立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储备库制度,指导条件成熟的企业积极申报。已组织5家企业向省科技厅提交了申报材料;组织冠能石油、金隅涂料等4家企业向省科技厅提交了复审材料;发展了京威汽车、中集空港、京磁材料等8家企业加入储备库。正在研究起草《大厂回族自治县鼓励和支持发展的产业目录》,将符合引导方向的产业项目纳入绿色审批通道,在土地供给、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预计年底前印发实施。四是提高项目准入门槛。严格执行《大厂回族自治县新增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2018年版)》和《大厂高新区招商引资项目准入决策程序》,明确供地项目亩均投资强度不低于400万元、亩均税收不低于100万元和租赁项目亩均税收贡献50万元以上,并将这些条件写进入区协议,提升引进项目的档次和质量。五是清理“僵尸”企业。制定出台了《大厂高新区闲置资源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企业租赁行为,2018年以来共盘活闲置厂房43710平方米。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与北京对接融合不够。交通对接未有实质进展,沿潮白河16公里只有一座2008年扩建的友谊桥,远不能满足需要”问题。一是积极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全面开展与京互动统筹,充分发挥人缘、地缘优势,加强与北京政府部门、高校和企业的交流沟通,扎实推进人民大学新校区大厂拓展区项目,力争早日开工建设,引导和鼓励首钢、金隅等京企发展总部经济,加快转型升级。于近期启动了包括“全民大调研、全民大培训、全民大转变、全民大招商”四方面内容的“全民服务副中心”行动,发动全县力量抢抓京津冀协同发展和北京城市副中心加快建设重大机遇。二是推进“一城两区多小镇”高质量发展格局。构建对接北京发展新载体,实现与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的精准对接、高效承接,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特色小镇工作开展以来,先后组织专家授课5次,召开专题推进会议15次,组织外出考察2次,影视小镇已初具雏形,其他5个特色小镇概念性规划已完成专家评审和规委会审议,正在积极推进。三是推进潮白河新桥建设。加大与北京城市副中心的公路、轨道、公交对接工作力度,按照协同发展和更好服务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的思路,编制我县交通发展专项规划;积极与国家发改委及北京市发改委进行联络对接,争取国家、省对口部门和北京方面的支持帮助,力争潮白河新桥建设早开工、早建设。经多次沟通协商,通州区政府已同意对潮白河友谊大桥连通的武兴路进行改造提升。同时,与通州区水务局就潮白河新桥建设涉及水务前期工作进行沟通协调,争取双方建立专门协调机构,促进项目加快推进。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不平衡。途经境内的鲍邱河污染问题未得到有效治理,群众反映强烈。从今年4月份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看,全县5个乡镇有4个乡镇在廊坊市90个乡镇排名后30名”问题。牢牢把握“民族团结、生态优先”总原则,把生态建设作为大厂长远发展的生命线,不断夯实责任、落实举措、高效推进。在水环境治理方面:一是全面落实河长制,成立了河长办公室,按照“截污、修路、栽树、清垃圾”总体思路,专门负责落实河长制有关工作。二是开展鲍邱河专项治理。目前,苇子庄污水处理站建设主体已完成;委托中国水环境集团对沿鲍邱河排污口进行再次排查,并谋划设计改造方案;鲍邱河治理方案正在抓紧起草,清淤工程实施意见已经制定完成,现正在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踏勘、编制方案,谋划了渔具城2000吨污水处理设施;计划在我县境内鲍邱河设置两个跨界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目前正在选址。在大气污染治理方面:一是坚持倒排问责,严格按照《廊坊市2018年县(市、区)及乡镇空气质量考核办法(试行)》,加大对全县五镇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的监测及指导,建立大厂“蓝天”微信群,梳理各镇在全市排名,并在群内发布,指导督促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确保全县五个镇年底前全部退出倒排前30名。二是进一步强化各镇、高新区以及各职能部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主体责任,形成部门协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联合做好车辆、燃煤管控;做好城区热力站燃煤锅炉改造,加大燃煤工业锅炉淘汰改造力度,已淘汰改造216台;做好道路湿扫,餐饮油烟管控,全面禁止露天烧烤;做好“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7月初至今,已相继整治反弹、回流、隐藏的“散乱污”企业90余家,有力打击了违法企业,遏制了回潮势头。
3.关于“县委总揽全局核心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进一步规范县级领导班子集体决策行为。县委、县政府已经制定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大厂回族自治县委员会工作规则》《关于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中共大厂回族自治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文件,今后将重点抓好各项制度、规则、意见的贯彻落实。二是强化“三重一大”落实情况考核。将落实“三重一大”情况作为县管领导班子定量考核内容,以及评价各县管领导班子年度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在镇(街道)领导班子综合考核体系中作为“落实省、市两级重点工程和重大任务情况”指标的重点内容之一;在园区领导班子综合考核体系中作为“落实省市县重点工程和惠民实事及其他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指标的重点内容之一;在县直单位领导班子综合考核体系中作为“落实县委、县政府重点工程和惠民实事及其他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指标的重要内容之一。三是开展专项检查。7月30日,县委主体办印发《关于开展“三重一大”制度落实“回头看”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对“三重一大”及相关议事规则落实情况进行自查整改,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目前,全县各级各部门已经完成了自查整改工作,对相关工作制度进行了完善。县委主体办、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开展了各部门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专项检查,对“三重一大”制度不完善、执行制度不力的,立即责成其限期整改。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主导县域经济发展的作用弱化。政府部门主动作为不多。有关部门在规划建设、项目引进、公共管理等方面对开发企业依赖度过高”问题。一是充分发挥县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全面加强新发展理念的学习理解,进一步提升县委领导经济工作的能力素质,在服从服务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中展现更大作为。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以来,县委常委会先后就我县2018年1-6月份省市对县考核指标运行情况、贯彻全省经济发展推进会精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省综合试点创建工作、全县在建项目情况、县高新区在谈项目情况等相关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充分发挥经济运行联席会议作用,加强预警、预判,主动而为,促进县域经济健康快速发展。二是进一步完善规划体系。严格落实《通州区与廊坊北三县地区协同发展规划》,就该规划确定的管控范围、人口和用地规模进行对接,就道路、轨道交通互联互通等方面争取支持,避免产生新的“断头路”“瓶颈路”。继续推进“多规合一”试点,在“一张图”编制方面,已完成多项规划拼合工作,并对多规图斑进行差异化分析,提出差异协调措施。三是全面提升园区招商水平。以文化创意、总部商务、高端制造为招商重点,紧盯北京产业转移项目,与中关村、东城区文促中心、通州区发改委、通州区投资促进局、通州区工商联、潞城镇政府等就产业政策和项目资源进行交流,建立了有效的沟通对接机制,加强了区域协作。组织开展了通州区海联会海外人士京冀调研行活动,通州区海联会、海淀区侨联40余人来大厂进行了对接交流;大力开展自主招商引资工作,制定《大厂高新区2018年敲门招商》方案,主动对接项目30余家。四是加强公共管理服务。统筹高新区配套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成立了华清园、首创大街、厂通路、蒋谭路、迎宾大道、福泰6个社区党支部和社区居委会,对高新区全域全部住宅小区进行无缝隙管理服务。截至8月12日,6个社区居委会已筹建完毕,县直机关抽调的6名社区书记和公开招聘的70名社区工作人员已全部到岗开展工作。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基层落实议事规则指导不够”问题。一是7月30日,印发《关于开展“三重一大”制度落实“回头看”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对“三重一大”及相关议事规则落实情况进行自查整改,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目前,全县各级各部门现已完成自查整改工作,对相关工作制度进行了完善。二是制定印发《关于规范乡科级单位议事决策规则的通知》,从议事范围、议事程序、议事纪律、组织实施等方面对全县各基层党委(党组)落实执行议事规则进行全面指导规范,责令限期整改,对没有工作规则的限期制定完善议事规则,对不再适用的老旧规则制度进行及时修改完善。三是加强对各单位落实议事决策规则的督导检查,对各乡科级单位议事规则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对不按规定执行政策要求的,对单位“一把手”进行诫勉,对屡教不改、搞变通走形式的严肃问责。四是对巡视组指出的大厂镇、夏垫镇、陈府镇、执法局等单位存在的相关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建立健全了议事规则、工作规则和相关制度。同时,县委主体办对单位一把手进行了提醒谈话。
(二)关于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对干部思想教育引导不够到位”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存在逐层递减现象”问题。7月20日上午,组织召开全县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调度会议,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情况进行专题调度,对下步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一是加强督导检查。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组成7个督导组,于7月25日—27日对全县各级各部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行专题督导检查。督导检查报告已经县委第十一届第50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印发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求全县各级党委(党组、总支、支部)切实抓好学习,用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印发学习文件。8月6日,制定印发《关于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向全县各级党员干部群众发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应知应会100题》,向全县各级党组织发放《党的十九大精神随身学》口袋书。三是做好批评教育。印发了《关于对省委第九巡视组对我县意识形态工作巡视部分单位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通报》,要求相关责任单位坚决落实省委巡视组要求,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县纪委对责任单位党委(党组)书记进行了约谈,相关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干部离职辞职问题较为突出,2014年以来一些党员干部辞去公职到企业任职,县委对干部辞职问题缺乏深入剖析研判和针对性教育。奉献基层意识不强,县直单位人员普遍超编,但5个乡镇均空编”问题。强化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坚持“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突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使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一是针对干部离职辞职问题,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四个意识”,要求各级党组织在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党员干部,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同时,严格辞职审批程序,实行辞职考察制度,加强辞职后管理监督,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不断加强。二是针对乡镇空编和县直超编问题。一方面,选调县直部门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向乡镇补充;积极向上级部门申请,通过省四级联考补充乡镇公务员,解决空编问题。另一方面,严格控制新招聘人员数量,减少进人;通过自然减员自行消化超编人员;对超编的单位严格落实相关规定,人员只出不进;对人员结构不合理的单位通过自然减员或统一划转等方式调整优化;积极向上级编制部门争取编制,通过增加现有编制消化超编人员。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不够扎实”问题。一是加强思想教育。县委党校进一步完善了2018年度教学培训方案,研究调整了下半年培训计划,结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丰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培训内容,增加课程和学时,并启动了新一轮宣讲工作。目前,已分别为电视台、邮政局、机关工委和商务局进行了党课宣讲。二是强化制度落实。起草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对按时开展好“三会一课”以及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三会一课”纪实、请销假、督查通报等机制进行明确强调,着力解决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内生活质量不高的问题。三是做好相关问题整改。县委组织部对夏垫镇和大厂镇的主管副书记、组织委员和祁屯村、大厂三村的党支部书记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抓好问题整改,规范日常工作,建立长效机制,持之以恒抓好“三会一课”制度落实。
2.关于“意识形态主阵地建设不够有力”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强化意识形态形势分析研判。县委常委会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于7月5日,召开县委第十一届第45次常委会,听取全县2018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分析研判当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安排部署下步工作。二是健全长效机制。落实省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见》要求,7月12日,县委第十一届第46次常委会专题学习了《中共河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见》;制定出台了县委《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河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十项措施》《关于建立县委常委基层意识形态工作联系点制度的通知》等文件。三是加强督导检查。制定印发县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督导检查的通知》,成立7个督导检查组,对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督导检查。8月1日,召开意识形态工作督导汇报会,各组分别就督导情况进行了汇报、总结,撰写了督导报告。督导检查报告已经县委第十一届第50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印发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求各级党委(党组、总支、支部)根据督导检查情况,抓好下半年意识形态工作。四是进行通报约谈。印发《关于对省委第九巡视组对我县意识形态工作巡视部分单位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通报》,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了通报,责令其做好问题整改。县纪委对相关单位党委(党组)书记进行了约谈。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部分基层文化阵地管理弱化”问题。一是加强基层文化阵地管理。对各镇综合文化站、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进行了排查梳理,查找不足、研究解决措施。拟在五镇各建立1座镇综合性文化站,新建或提标扩建30余座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目前正在进行选址工作。二是加强党的十九大精神公益广告的宣传力度。7月15日,制定印发县委办、政府办《关于严格规范刊播设置和严格管理公益广告的通知》,明确了具体要求。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在所有公共场所按要求设置党的十九大精神公益广告。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宣传阵地融合不够”问题。县广播电视台与中国联通大厂分公司签定了电路租用合同,按照确定的技术方案,设备已采购安装到位,电路已连通,并完成调试工作,目前已正式开通。
(三)关于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落实党建责任制的压力传导不够”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委对基层党组织监督指导不够经常”问题。一是对基层党组织记录不规范的问题,县委组织部起草印发《<大厂回族自治县党支部工作手册>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集中学习,确保规范如实填写。二是县委组织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对县处级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提出了明确要求。县委常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后,全县各基层党组织分别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县党政班子成员都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会议。三是县委组织部责成专人深入有关镇和部门,召开党政班子会议,对党委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汲取教训,进一步规范党委工作开展,真实准确及时记录党委会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改进工作方法,避免流于形式,并围绕如何开展好机关党建工作进行一次专题辅导。四是针对有的县直部门未划分党小组的问题,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小组建设的意见》,全面规范党小组的设置、建设和管理。目前,全县各级党组织已完成党小组划分工作。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基层党组织整体凝聚力、战斗力不强。少数村‘两委’班子思想观念陈旧、领富带富能力不强,担当意识不足、治村理事本领不高,群众工作能力较弱”问题。一是加强村“两委”换届组织领导。拓宽选人视野,严格资格审查,严把工作程序,并按照市委“四个提上去、两个降下来”要求,优化农村干部年龄、学历等结构,实现新一届农村干部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达到三分之二以上,大专以上学历的达到30%以上,农村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有成人员和大学生村官达到40%以上,50周岁以下的达到一半左右。二是加强农村干部教育培训。采取外出参观学习、现身说法、先进人物报告会等形式,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丰富工作方法,切实提升农村干部队伍的能力素质。三是严格落实考核奖惩。研究制定《关于对农村党组织实行“星级化”管理的意见》,通过建立科学、规范的农村党组织“星级化”管理体系,切实激发镇村两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进位争先的内生动力。计划于“两委”换届完成后组织实施。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基层党员发展不规范”问题。一是组织召开了全县发展党员工作调度会议,组织各党(工)委对近年来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一次拉网检查,查看党员档案,开展自查自纠。二是指导各党(工)委严格执行2018年度发展党员指导计划,加大多年不发展党员村党建工作力度,健全完善3年以上未发展党员村街台账,将计划直接下达到村党支部,并把解决多年不发展党员村街问题列为农村党支部书记竞职承诺、任期承诺和年终述职的重要内容,定期跟踪问效,争取2018年底3年不发展党员村街减少50%。
2.关于“选人用人不够规范”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人员超编、违规进人等问题严重”问题。人员超编方面,严格执行编制管理有关要求,按照总量控制、岗位调剂和自然减员等方式,逐步消化超编人员。违规进人方面,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县乡干部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巡视整改反馈意见要求,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清退整改方案。目前,已对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予以清退,核销编制。县纪检监察部门正在配合市纪委对违规进人相关责任人进行调查核实。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混编混岗”问题。县有关部门对该问题进行了全面核查,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县乡干部管理工作的意见》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组织人事部门进行实名制另册管理,限制提拔使用、逐步消化。同时,严格执行干部调配要求,对拟调入公务员岗位人员严格审核是否具有公务员身份,坚决杜绝新问题再发生。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部分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存疑。抽查发现存在涉嫌以虚假学历或工作经历录干”的问题。一是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成立干部档案信息认定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具体工作举措。二是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按照巡视反馈意见和干部档案管理规定,对全县科级、股级及以下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全面细致梳理。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信息档案材料是否涂改造假、干部信息是否真实准确、重要原始依据材料是否完整规范,确保档案审核全覆盖、无遗漏。对审核过程中发现“三龄两历一身份”认定不准确的,严格按照中组部41条认定标准重新认定。目前,相关工作正在进行当中。三是集中核查线索。针对省委巡视组抽查干部档案发现的问题,组成专门调查组进行重新审核,相关问题线索已移交县纪委办理。
(四)关于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时有发生”问题。
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4月18日暗访发现,群众服务中心有单位窗口空岗,有的行政审批事项未按规定时间作出答复。有的村干部为村民办理低保索取现金,有的违规审批危房改造项目。有村民截拦私倒垃圾的车辆,报警后相关部门相互推诿,无人受理”问题。一是快查快结,严肃追责问责。针对群众服务中心有单位窗口空岗问题,给予1人诫勉谈话,给予3人批评教育;针对有的行政审批事项未按规定时间作出答复,给予1人提醒谈话,1人批评教育;针对有的村干部为村民办理低保索取现金问题,给予1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针对有的违规审批危房改造项目问题,给予1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针对有村民截拦私倒垃圾的车辆,报警后相关部门相互推诿、无人受理问题,给予1人党内警告处分,1人诫勉谈话,1人政务警告处分,对2人进行了警示谈话,责令2人作出书面检查,责成相关单位处置4人。二是深入开展专项治理,优化政治生态。深入开展“懒政怠政”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治理,印发了《大厂回族自治县“懒政怠政”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治理60天集中整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明确11项重点治理内容。目前,共发现问题34个,已全部完成整改;走访78家单位,对存在问题的52个单位一把手下发《警示通知书》;走访9个县直部门及6个窗口单位,对存在问题的8个单位进行全县通报。以贫困户建档立卡和危房改造为切入点,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和2017年危房改造户进行了百分百走访,深入查找在办理过程中的“懒政怠政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
2.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禁而不绝”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个别党员干部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上心存侥幸,打擦边球。违规设立、使用账户用于招待、礼品烟酒等开支”问题。一是规范公务接待制度。我县于2017年7月制定印发了《大厂回族自治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对接待行为、经费管理、接待场所、监督检查等提出了明确要求。2017年10月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县公务接待办公室,专门负责公务接待有关工作。在编制2018年预算时,已将公务接待费统筹安排至县接待办。二是强化督导检查。县纪委围绕单位食堂高档装修、高档食材、烟酒等方面重点,对县信访局、电视台和祁各庄镇三个单位进行了抽查。同时,加大明察暗访工作力度,围绕工作日午间饮酒等违反工作纪律问题,进行了专项检查。目前,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人。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县直部门违规发放加班补贴。暗访发现,仍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顶风违纪,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强作风纪律建设。围绕办公用房超标准使用、多占办公用房以及违规配备休息室和卫生间、办公用房整改以添桌椅等方式弄虚作假的问题,对14个单位进行了明察暗访。二是严肃追责问责。针对违规发放加班补贴问题,由于2015年已就此问题给予相关责任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此问题按了结处理。针对县有关人员顶风违纪,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5月9日,召开了县委第十一届第35次常委会,决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立案审查,并对全县各级党组织提出了明确要求。目前,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2人。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够彻底”问题。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和会议活动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做好精文减会工作的具体举措。在规范公文处理方面,进一步精减发文数量、严控发文规格、提高文稿质量,严格落实前置审核和签发程序相关制度;认真落实县委文件和县政府文件年度发文计划,未列入年度制定计划拟以县委、县政府或以县委、县政府名义联合制发的文件,必须严格控制,按照一事一报原则向县委、县政府报批。在规范会议活动方面,进一步控制会议活动规模、提高会议活动效率和质量。县级领导同志带头,严格控制、严格审批各类会议活动。以县委、县政府名义举办的会议活动严格实行计划管理,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统筹安排。严格规范会议活动报批程序,未列入年度计划的会议活动,确需以县委、县政府名义举办的,须报县委书记、县长批准。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特权思想和现象时有发生”问题。一是加强全县各级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8月9日,组织全县科级以上干部和部分村街干部代表观看了新编反腐题材大型现代京剧《脚印》,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筑牢思想基础。二是严肃查处“特权思想”问题。5月11日,召开县委第十一届第36次常委会,专题研究巡视组交办问题,对相关处置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目前,县纪委监委正在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与其他问题线索合并办理当中。
(五)关于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有的部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执行政策规定不严格”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土地违规问题监督乏力”问题。2015年度和2016年度图斑中,已通过省厅验收消除违法状态图斑178个,面积823.15亩,收缴罚款112.87万元;2017年度图斑中已消除违法状态32个,面积120.54亩。全省“大棚房”清理整治涉及我县14处,已拆除完毕并通过上级验收。
今后工作中,将以“河北省打击违法用地三年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分类处置,铁腕治理,抓紧推进剩余图斑的整治力度,确保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完成各项整改任务。一是强化党政同责,高度重视土地管理工作,县委、县政府将定期听取土地管理工作的汇报,研究解决土地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要求各镇、园区和国土部门,加强土地巡察,坚决遏制新增土地违法行为。三是对违法用地采取动员自拆、镇村助拆和依法强拆等形式,强力推进违法用地实现“清零”目标。四是对违法占地者依法严肃处理,对制止违法用地行为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形成依法打击违法用地行为的高压态势。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2013-2017年住宅用地出让方式单一”问题。一是责成国土部门对住宅用地出让情况进行梳理,查找问题,研究解决办法。二是严格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范》规定程序,学习借鉴发达地区工作经验,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采用招拍挂方式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确保公平、公正交易。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民生建设重点项目手续不完备问题把关不严”问题。一是进行全面核查。组织财政局、行政审批局、发展改革局等部门,对2014—2016年期间实施的民生建设重点项目立项手续和招投标程序履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梳理,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要求在以后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立项、招投标等程序。二是抓好问题整改。组织专人对存在问题的项目进行逐一梳理,对审批手续不全且能够补办的项目,责成项目单位准备相关资料,完善有关手续。三是严格执行制度。2015年,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了《大厂回族自治县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工作管理办法》,成立了项目评审委员会;2017年出台了《大厂回族自治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对政府投资项目实施的各个环节进行了明确规定。今后,将严格按照两个文件要求,加强民政建设重点项目的监管,确保不出现类似问题。
2.关于“执纪量纪宽松软”问题。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部分干部违规违纪处理偏宽偏软”问题。一是完善问题线索分析研判和处置制度。建立了信访举报分析会商制度和问题线索分办机制,定期对受理的信访举报进行分析研判和问题线索分办。目前,已召开信访分析研判会4次,分析信访举报件37件;问题线索分办会4次,分办问题线索50件。二是加大执纪问责力度。聚焦土地、环保等领域,加大对失职行为的查处力度。目前,针对省环保厅对大厂县跟踪核查整改情况,发现的整改不到位问题,给予诫勉谈话1人,给予8人批评教育。针对我县“大棚房”问题,于8月19日,召开县委第十一届第51次常委会,对相关责任人员处置意见进行了研究,决定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8人,组织处理8人,对3个责任单位党委(党组)进行了通报,对3个单位党委(党组)进行了批评。今年以来,全县共立案审查75人(涉及科级干部32人),结案6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4人,涉及科级干部27人。三是加快线索办理。加大对2016年中省市转来5件问题线索的查处力度。目前,5件问题线索,涉及重复件1件,县纪委监委已立案审查3件,1件正在调查核实中。
(六)关于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关于“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落实主体责任有缺失。经常性的提醒、督导、检查不够,压力传导递减,致使基层一些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深入不扎实,一些岗位和人员失察失监”问题。一是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制定了《大厂回族自治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明确了党委领导班子20项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10项责任、党委其他班子成员10项责任、党委工作部门24项责任和纪委领导班子24项责任、纪委主要负责人15项责任、纪委其他班子成员6项责任,进一步完善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制定印发了《2018年下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并组织推动落实到位。二是严格落实各项工作制度。于6月11日,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签字背书”工作的通知》,组织全县82个乡科级党组织向县委签订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承诺书,进一步压实党组织负责人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7月12日,县纪委向县委常委会专题汇报2018年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双报告”制度,于7月26日向市委、市纪委书面报告了我县党风廉政工作开展情况。三是深化巡视巡察整改暨“一问责八清理”“微腐败”专项行动整改“回头看”。按照省市统一部署,5月9日,召开全县警示教育大会和扶贫脱贫领域整改暨巡视巡察、“一问责八清理”、基层“微腐败”整改“回头看”工作会议,贯彻省市安排部署,启动我县“回头看”工作。制定了《大厂回族自治县巡视巡察整改暨“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整改“回头看”实施方案》《大厂回族自治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整改“回头看”实施方案》,严查失职失责行为。目前,对照2016年、2017年问题清单,梳理排查问题2493个,已完成整改2463个,整改率98.8%。此项工作正在按阶段要求顺利推进。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纪委落实监督责任缺位。对下一级主要负责人监督乏力。一些部门违规发放补贴、不合规票据入账、超范围列支经费等问题,均由一把手同意,违规违纪问题多发”问题。一是深刻反思问题不足。7月23日,以落实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意见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为主题,召开了县纪委监委民主生活会,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对照《党章》、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结合分管工作,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找工作中的不足。二是从速做好问题处理。针对违规发放补贴问题,已对1人进行了立案审查,1人警示谈话,1人诫勉谈话;针对超范围列支经费等问题,给予1人诫勉谈话;针对不合规票据入账问题,责令1人做出书面检查。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巡察监督质量不高”问题。一是配齐队伍力量。县委巡察办从加强县委巡察队伍建设入手,严格按照市县编办批准我县巡察机构编制和职数,配齐配强县委巡察队伍力量。目前,因机构改革期间干部关系冻结,暂未整改到位,待干部关系解冻后立即整改。二是提升队伍素质。县委巡察办已经修改完善县委巡察机构学习制度,研究制定学习计划,并组织巡察干部按期开展学习活动。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修改完善了《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县委巡察组工作规则》《关于加强巡察干部管理的意见》《巡察工作回避制度》《巡察工作请示报告制度》《巡察保密工作制度》等工作制度。三是提升巡察工作水平。在目前正在开展的县委第三轮巡察中,探索创新与组织、宣传、财政、审计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吸纳各部门专业人员参与巡察工作,精准发现问题,提高巡察质量。
2.关于“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发挥不到位”问题。一是强化县委反腐败领导小组作用。根据县领导分工,对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了调整。8月3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印发通知,要求公安、检察院、法院、审计等成员单位对2018年以来应当通报、移送的案件线索进行梳理反馈,并按照规定履行书面报送程序。二是强化审计问题线索共享。进一步强化审计工作职能,组织审计人员进行《国家审计准则》和《审计法》的集体学习,不断加强审计业务素质,提升发现问题能力水平,提高审计干部对案件办理和巡察工作的参与程度。目前,我县正在对邵府镇进行决算和经济责任审计,对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进行预算执行审计,一旦发现问题线索,将按法定程序移交县纪委等相关部门。
3.关于“整治农村干部违法违纪问题不到位”问题。一是持续加大扫黑除恶工作力度。扫黑除恶工作开展以来,我县共打掉涉及敲诈勒索、故意毁财、开设赌场、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案件的犯罪团伙6个,破案17起,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39人,逮捕26人,起诉25人,缴获查扣资产折合人民币8万余元。此次换届过程中,县公安机关对村干部涉黑涉恶线索进行了全面摸排,审核村党支部委员候选人341人,社区党支部委员候选人24人,村支部书记候选人66人,社区党组织书记6人,共发现5人存在相关问题,已将有关情况提交组织部门。二是进一步推进深挖彻查。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结合起来,查找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切实把监督执纪问责贯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目前,我县已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相继印发了《关于成立县纪委监委机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领导小组等机构的通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和《纪检监察机关深挖严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任务分工》。县纪检监察部门共收到线索17件,其中查否查结3件、正在核查14件。建立了《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建立协作配合六项机制》,进一步密切联系沟通、凝聚部门合力。目前,县公安机关向纪检监察部门移送线索2条,涉及人数3名。三是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治。重点围绕扶贫领域、环境治理、扫黑除恶等侵害群众利益,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让广大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现已发现问题线索3件,给予3人党内警告处分。四是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具体问题,县纪委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深入研判,已将7个案件线索移交县公安局核查处理。
(七)关于巡视整改方面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2015年八届省委第九轮巡视提出5类12项整改意见,存在整改不到位不深入问题,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解决不够彻底,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管长远方面还不够”问题。八届省委巡视反馈问题和意见尚有2项正在抓紧整改。一是关于“对另册管理人员进行提拔调整”问题。目前尚有10名另册管理人员因机构改革期间干部调整冻结,未完成整改。县委组织部已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消化办法,结合机构改革工作一并消化解决。二是关于“河北宝生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土地”问题。2015年9月30日,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对河北宝生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的破产案件。目前该案件正在审理当中,待法院破产案件审理完毕后,依据判决进行处置。
省委巡视组交办问题线索核查情况:省委巡视组移交我县问题线索共112件,涉及55人。共初核99件、立案11件、谈话函询1件、了结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人,科级8人、科级以下6人;采取第一种形态27人、第二种形态14人。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一是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继续发挥好县四套班子成员尤其是牵头领导的表率作用,带头抓协调推进、抓整改落实。进一步落实各责任单位整改工作责任,将之作为一把手工程、头等大事,对巡视问题一字一字抠、一条一条捋,切实把整改工作谋划好、落实好。特别是,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将定期调度,并要求责任领导和单位,进一步明确整改时间表、路线图,坚决整改到位。
二是持续加强督导调度。严把整改质量关,对各项巡视问题的整改情况紧盯不放、全程跟踪,坚决做到责任不落实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放过,确保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真到位、真见底。做好督查督办,在县级领导调度督导基础上,组织专门力量,对巡视反馈问题逐条、逐部门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整改成效。落实长效机制,对巡视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及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坚持举一反三,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对不敢担当、不负责任、上推下卸、不抓落实,导致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的,特别是整改中避重就轻、弄虚作假、边改边犯的,县纪委监委将严肃问责,确保整改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三是统筹兼顾推进工作。坚持“两手抓、两促进”,通过巡视问题整改落实,进一步焕发全县各级党组织的新面貌、新作风,推动各项工作上台阶、上水平。坚持县委常委会带头,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全面落实省市工作部署,紧紧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和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重大机遇,推进“五城同建”抓环境、建好“六个小镇”抓产业、统筹“七有保障”抓民生、落实八项规定抓党风,把巡视整改落实与推进“五城同建”、全市旅发大会承办、特色小镇建设、人大新校区大厂拓展区建设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说干就干,干就一流,努力以巡视整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以发展成果检验巡视整改成效,不断开创新时代经济强县、美丽大厂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8年10月31日至12月31日)。联系方式:电话0316-8362071(工作时间);邮政信箱:大厂回族自治县大安东街3号县委主体办;邮政编码:065300;电子邮箱:dcxwdcsyj@163.com。
中共大厂回族自治县委
2018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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