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厂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9-13 10:02:23 阅读量:618
日前,大厂回族自治县监委对县交通局地方道路管理站站长贾爱军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贾爱军违反工作纪律,对道路限高设施政策把握不够精准,违规设置限高设施,且整改不及时、不到位,工作流于形式,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贾爱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已构成职务违法,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大厂回族自治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贾爱军政务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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