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廊坊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1-06 15:25:25 阅读量:561
“第三条整改措施太笼统,操作性不强;第八条立行立改没有问题;第九条整改完成时限确定为‘长期坚持’不合适,还是应该明确一下具体整改完成时间......”近日,在由大厂县委巡察办、第四巡察组、县纪委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负责同志参加的三方联合会审会上,县委第四巡察组组长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提出明确修改意见。
前期,大厂县委第六轮巡察完成对包括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内的6家单位党组织现场巡察,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对巡察反馈意见照单全收,第一时间制定整改方案。“县级巡察毕竟是新鲜事物,基层党组织还没有接受巡察的经历,更没有制定过巡察整改方案。”大厂县委巡察办负责同志介绍,从前几轮巡察工作看,整改方案直接影响整改效果。
为夯实巡察整改基础,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大厂县积极探索、主动作为,建立实施巡察办、巡察组、监督检查室三方联合会审机制,围绕整改事项与反馈意见是否对应、措施是否切实可行、时限是否明确等内容进行集中审核把关,对各项整改措施逐条“过堂”,提出修改意见,拧紧巡察整改“第一扣”,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开好头、起好步、落实处。
“三方联合会审看似‘挑刺’,实际上是在手把手教被巡察单位抓好整改落实,面对面督促巡察组提升精准发现问题能力。”县委第四巡察组负责同志表示,如果反馈的意见自己都提不出明确的整改措施,就很难让被巡察单位接受,也说明巡察工作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据悉,此次三方联合会审共提出会审意见19条,帮助完善整改措施31项。下一步,该县还将派出专项督导组,强化对巡察整改的日常监督,推动巡察整改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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